今天就采用一個讓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的比較方法:讓經濟學家來做裁判。
△圖/視覺中國3、返還小部分詐騙款。應聘者在發現工作條件和薪酬待遇與廣告承諾的有差距,要求退錢時,騙子便以“被害人已簽訂合同,違約不予返款”等理由對被害人進行威脅,威脅不成,便返還給被害人100元至200元不等的費用。
4、貶損招聘單位。騙子們冒充招聘單位麵試經理,以測評費、服裝費、體檢費等名義騙取求職者現金,再編造理由貶損招聘單位,使求職者放棄應聘。當求職者要求退還押金時,他們則以求職者主動違約等理由僅退還少量押金。
5、刁難。在安徽一起招聘詐騙中,在騙取求職者體檢費和保險費後,騙子拋出難題——需求職者到外地工作或提供房產擔保等理由,讓求職者放棄就職。
6、恐嚇。
四川綿陽一起高薪招聘司機的詐騙案中,被告人以“公司係收取高利貸,隨時會打架鬥毆,甚至被公安機關抓獲坐牢”等進行恐嚇,給求職者造成工作危險、不是正當工作的心理,迫使求職者自動放棄工作及全部或部分保證金。△圖/視覺中國3、返還小部分詐騙款。
應聘者在發現工作條件和薪酬待遇與廣告承諾的有差距,要求退錢時,騙子便以“被害人已簽訂合同,違約不予返款”等理由對被害人進行威脅,威脅不成,便返還給被害人100元至200元不等的費用。4、貶損招聘單位。
騙子們冒充招聘單位麵試經理,以測評費、服裝費、體檢費等名義騙取求職者現金,再編造理由貶損招聘單位,使求職者放棄應聘。當求職者要求退還押金時,他們則以求職者主動違約等理由僅退還少量押金。
(作者:和龍外圍)